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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解民忧 千里寄锦旗

发布时间:2018-09-14 10:45:06



    9月13日一大早,延津法院执行局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从宁波寄来锦旗和申请人的感谢信,锦旗上面“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的字样表达了对干警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谢意。

    【案件回顾】

    被告卜某夫妇于2016年因经营养猪厂不善向原告杨某前后借款共48000元整,借款到期后卜某以生意不好为由拒不还款。原告杨某诉至法院,经诉前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到期后,被告卜某仍未还款,原告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卜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找到卜某做思想工作,劝导卜某履行判决义务,但被执行人卜某称因经营不善,欠下大量欠款,现在只能以物抵账。经执行干警多次对被执行人进行了释法明理教育,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规劝卜某尽快履行义务。此时,明白问题严重性的卜某立即缴纳了执行案款。这笔执行款通过“一案一账户”系统自动划款到申请人杨某留下的银行账号内,远在宁波的杨某对很感激。于是,有了开头这一幕。

    “一案一账户”是人民法院利用金融服务平台,为执行案款专款账户建立若干虚拟子账户,当案款到账后,从此专户上将执行款转给申请执行人。一案一账户系统的投入使用,弥补了原有执行款帐户功能不全的缺陷,确保了执行款能够准确快速发放到申请人手中,为执行干警节省了时间,让干警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执行案件的办理中,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减少了时间成本,也让申请人感受到了“零距离”司法的方便和温暖。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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