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上午,被执行人袁某家属将1万元执行款送到了延津县人民法院,希望提前解除对袁某的司法拘留。
原告与被告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被告袁某先后多次以各种理由予以推拖,原告遂向延津法院提出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袁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多次督促袁某履行还款义务,但袁某一直不予照面,躲避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困境。为确保案件有所进展,执行干警将案件当前执行情况告知了申请人,并希望申请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主动提供被执行人线索。
今年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正当大家开始准备年货,开开心心迎接春节之际,申请人的一个电话,打破了该案件的僵局,申请人称被执行人袁某在漯河市的一个工厂上班,挂完电话后执行干警立即前赴漯河市,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袁某顺利带回延津法院。
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袁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干警遂决定对袁某进行15天的司法拘留。拘留所里过的这个春节让被执行人袁某“刻骨铭心”,没有亲人的团圆问候,没有满桌的佳肴美味,一刻也不想在拘留所多待的袁某急忙联系家人,代为履行法律义务。
2月12日,被执行人袁某家属将1万元执行款送到延津县法院,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