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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干警异地扣划案款 申请人感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03-17 17:04:37



    1月29日上午,申请人候某、宋某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为执行干警送上鲜红的锦旗,“为民办事 公平公正”八个大字不仅表达了申请人的感激之情,更是体现了对执行干警矜矜业业工作的肯定与赞扬。

    2011年初,被告朱某向原告侯某、宋某购买建筑材料,经结算,被告朱某拖欠原告货款、违约金未能归还。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朱某支付原告候某、宋某货款、违约金。经核算共计120万余元。因被告朱未能按时履行义务,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过向申请执行人询问情况后,执行干警得知在长垣市南浦办事处有被告的工程款未结算。考虑到如果不立即采取行动,被执行人很可能会将财产转移,执行干警必须争分夺秒抢先一步对该财产进行冻结、扣划。随后,执行干警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遂驱车赶赴长垣市南浦办事处,成功扣划了120万余元工程款,案件得以执结。

    如果不是执行干警争分夺秒采取扣划措施,工程款就可能被转走,案件的执行也将困难重重。正是因为法院执行局的雷厉风行,才打赢了这场与时间赛跑,与被执行人斗智斗勇的硬仗!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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