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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微信视频:快捷调结离婚案

  发布时间:2017-09-30 08:25:25



    微信是时下最流行的聊天工具之一,没想到也成了法官办案的好帮手,及时、高效地化解当事人矛盾。9月26日,因被申请人不能到场,延津县法院利用微信视频在诉前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

    9月26日一大早,申请人程某便手持诉状,抱着五六个月大的孩子来到延津法院立案庭起诉离婚。为充分发挥诉调对接在案件办理中的优势作用,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立案庭将案件导入诉前调解中心,由特邀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通过电话联络,双方均认为婚姻破裂,无维持与和好的希望。鉴于无调解和好的希望,特邀调解员便对双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进行调解,双方达成初步协议。

    案件虽方便快捷的达成了协议,但程某却当场提出自己的顾虑:这个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对方反悔或者不按协议内容履行怎么办?为打消程某的顾虑,调解员建议程某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与男方电话沟通,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遂共同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

    法院受理司法确认申请后,由主审法官郭国云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为保证协议内容的真实、合法,席爱珍在9月29日上午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询问。因被申请人(男方)在北京,无法及时到庭,给询问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方便当事人便捷、高效、经济和彻底地解决纠纷,经男方同意,主审法官郭国云决定利用微信建立群聊,将调解员、书记员、申请人、被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委托的代理人拉入该案件群,通过多方共同视频的形式对协议内容进行了确认。

    最终,通过“诉前调解+微信视频”这种双重便捷的模式,这起离婚案件得以快速、圆满的解决。

责任编辑:候燕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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