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2018年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会议在新乡市市政府召开,新乡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郅晓峰、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袁荷刚主持。
会上,袁荷刚院长首先对2017年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做了回顾,并对两级法院在执行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其中,延津县人民法院被评为“执行工作三等功”和“执行监督管理先进单位”,我院执行局焦晨和陈洁二名同志分别被授予执行工作“个人三等功”荣誉称号,陈天宇、张利勋、金阳三名同志获“个人嘉奖”,刘勇昌、孟丹二名同志被授予“优秀辅助人员”荣誉称号。
2018年度,我院将认真学习本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最高院、省法院选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的目标,聚焦“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向执行难全面宣战。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转变工作思路,明确工作重点,统筹兼顾,聚焦执行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把执行工作思路、方向统一到省市法院的要求中去,仅仅依靠上级决策部署、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坚定必胜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2018“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再接再厉、迎难而上,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