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的权利意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延津县法院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主题,组织干警开展宣传活动,现场宣传法律知识,解答法律问题。
活动中,干警们向群众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发放了精心制作的普法宣传页。对消费者在维权中最关心的几个法律问题,结合最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从法条、典型案例、解读以及消费提醒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向广大消费者进行了诠释,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在本次活动中共计向过往群众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解答群众消费维权问题20人次。通过解答和宣传,增强了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消费者各项权益,此次活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