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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张明华副院长一行到延津县法院督导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4 11:30:14



    4月11日下午,新乡中院副院长张明华、执行局局长屈路平、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刘志飞一行到延津县法院督导执行工作。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超,其他党组成员及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刘志飞处长通报了第一度延津县法院执行工作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屈路平局长对延津法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了分析研判。

    刘志飞处长还传达了4月8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进一步提高执行攻坚政治站位”的讲话精神以及市中院袁荷刚院长对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批示。

    张明华副院长指出,虽然延津法院第一季度多数工作指标处于全市前列,但仍存在许多短板和问题:一是实际执行到位金额偏低;二是对照第三方评估体系还有很多短板和不足,终本合格率偏低;三是电子卷宗规范化管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执行信息化水平不高。

    对做好下步执行工作,张明华副院长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以赴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二是加大规范执行工作力度,按照《第三方评估体系》要求,对照问题清单,补齐短板,规范终本案件管理,严格流程节点管控。三是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加大立审执协调力度,强化风险告知和保全申请提示,从源头上减少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数量。四是积极争取党委政法委、人大、政府等对执行工作的支持,加大执行司法救助金力度,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案件执行活动,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透明度。五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强化物质装备建设,完善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全面规范执行行为,着力提高执行业务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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