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执法、司法为民”,一面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的真情流露,也是执行法官的真实写照。5月23日上午,延津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后,申请人余某特意送来锦旗感谢执行干警张学宇,也同时感谢延津法院执行干警们尽心尽责为申请人追回执行款。
2015年8月,高某向余某借款四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借款到期后高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拒不还款。2017年1月,余某将高某起诉至延津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后,判决高某在规定时间内偿还余某四万元及利息。判决书生效后,被行人高某依然没有履行法律确定的还款义务。无奈之下,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依法向高某采取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电话传唤、张贴公告敦促其及时履行法律义务,但均无结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精神,承办干警张学宇将高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住高档宾馆等高消费行为。
就在近日,因工作关系需经常到外地办事的高某发现自己不能乘坐高铁了,态度来了个180度的转变,主动和承办法官联系,5月22日,高某来到延津法院,承办法官对高某长期在外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地批评,并告知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高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缴纳了全部案件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今后,延津法院将充分利用网络媒体覆盖范围大、影响范围广特点,在网上公布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执行依据、户籍所在地及未履行标的等具体内容,同时通过执行联动工作机制,由相关单位依法在融资贷款、工商注册、购置房产、交通出行、限制高消费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从而让“老赖”一处失信,多处受制,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