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延津法院成功查封扣押一辆大众帕萨特轿车,给申请人吃下一颗“定心丸”。
2018年1月,杨某与王振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延津县法院审理,判决王振伟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给付杨某欠款202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振伟未还款,杨某无奈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王振伟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振伟到法院,王振伟均置之不理,也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除大众帕萨特轿车一辆外,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车辆现已被执行法官查封,因未找到该车辆下落,案件一度无法执行。
8月8日上午11点,申请人杨某给执行法官打电话称,在榆林乡沙门村发现被执行人的车辆,执行法官立即组织人员,将车辆成功扣押至法院。目前,该车辆已进入评估、拍卖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