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法官,我与申请人已经商量妥了,麻烦尽快把我的头像从显示屏上撤下来!”周一早上,被执行人林某就跟着申请人郑某来到延津县法院向执行干警请求结案。
原来,林某因做生意缺乏资金向郑某借款4万元,后因无力还款被郑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郑某的诉讼请求。该案进入执行后,执行干警依法向林某下达了执行通知书及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林某拒不申报财产,后执行干警一度无法联系到林某,遂将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集其头像和身份信息,将其失信信息在法院门口的大显示屏上循环播放。上下班路过该路口的林某看到自己上了法院的“失信黑名单”,立即联系到申请人了结了本案。
自10月10日起,延津县人民法院门口多了一块电子显示屏,30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了这块电子显示屏启用以来的第一批“用户”。 此次播放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容包括失信被执行人的照片、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住址、未履行金额等信息。
该显示屏面向进出延津县城的主干道,所在位置人流量大、视线开阔,吸引了不少等候红绿灯的司机和过往的行人观看。短短几天,已有2名失信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执结金额5万多元,成效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