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法官、检察官“家门口”庭审,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发布时间:2018-11-08 08:43:55



    10月26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郭某盗窃案,因被告人郭某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失代偿期、尿毒症期、肾衰竭、肾性高血压、腹腔透析性腹膜炎,承办法官考虑到被告人郭某的身体状况,决定将庭审现场搬到离被告人郭某最近的马庄法庭。被告人郭某近亲属及附近邻居20余人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6月份至2018年7月份,被告人郭某先后在延津县丰庄镇、滑县新区、滑县人民医院等地作案8次,盗窃他人电动三轮车8辆,共计价值31092元。销赃后所得赃款已经挥霍。

    庭审中,控辩双方就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罪与非罪进行了法庭辩论。

    被告人郭某在最后陈述时悔罪认罪,并表示今后绝不再犯。最后经合议庭商议后,决定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