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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高院到延津县法院调研破产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4 17:25:22



    2018年11月13日,河南省高院民二庭庭长王辉一行,在新乡中院副院长尚志东陪同下,到延津县法院开展“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工作调研。

    延津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超,专职审委会委员姚志强,封丘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志杰,原阳县法院专职审委会委员宋素琴等参加了调研会议。

    调研会上,封丘县法院、延津县法院、原阳县法院从破产审判机构设置、人员配置、院庭长办理破产案件数量、破产案件的具体案情、未结原因、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等方面进行了汇报。王辉庭长听取汇报时,逐案把关指导,同时提出了具体的结案时限。与会人员围绕破产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展了广泛深入讨论。

    在听取了新乡中院、封丘县法院、延津县法院、原阳县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以后,王辉庭长对新乡两级法院在破产审判工作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特别是新乡中院在“新飞破产重整”中的有益经验做法,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破产审判工作作为当前主要任务抓紧抓好;二是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保障破产案件的正常审理;三是提高破产财产处置质效,切实维护破产企业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四是针对破产案件工作量大、周期长等特点,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五是依法履职,廉洁履职,依法监督指导管理人做好破产工作。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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