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流窜河北、河南两省多地高中校园教室的盗窃案件。
为还高额网络贷款,2018年4月份的一天凌晨,夏某某无意中进入到河北省某高中,发现高三教室没有上锁,于是潜入教室实施盗窃,第一次盗窃数额4000多元,用于偿还网贷和自己基本的开销。夏某某自此尝到甜头,并认为学生的钱少,即使盗窃也不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于是自2018年4月至2018年5月,夏某某流窜至河南、河北的多个高中校园,趁凌晨时分进入高三教室,实施盗窃6起,盗窃数额27667元,未成年学生受害人数达160人次,影响恶劣。
案件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