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前往某小区开展强制腾房工作,既维护了申请人及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又树立了法院的权威。
据了解,原告闫某诉被告左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延津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左某向原告闫某偿还欠款60万元及利息。但被告左某迟迟未按协议约定履行给付义务,闫某便向延津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左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自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左某长期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发放执行通知,均未见到里面有人居住,遂在其房屋门口张贴执行通知和腾房公告,被执行人始终不与法院联系。法院决定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以清偿债务。
今年下半年,法院在对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进行评估后,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网拍。竞拍成功后,买受人买得该房产,并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房产过户后,被执行人拒不到场交付房屋。此后,法院多次电话通知、做工作,责令被执行人尽快腾空并交付房屋,但被执行人左某避而不见,长期躲避执行,以致生效裁判文书迟迟得不到履行。经过前期大量释法无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12月19 日,该院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开始腾房。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检查现场,做好财产统计。记录干警记好物品笔录,列出清单。搬家公司在法院统一安排下搬运物品,并运至指定地点存放。执行过程井然有序,历时两天,此次腾房强制执行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