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朋友在家门口都看见贴的我的黑名单了,都给我打电话说我呢,真的太丢脸了。我儿子也因为我是被执行人,现在连学校都不敢去了,我现在主动去找你们履行义务,请你们将我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吧”1月8日上午,挂完电话,被执行人原某立即前往延津县人民法院,将所有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原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被执行人。根据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原某应赔偿袁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检查费等共计10644元,但原某一直未履行义务,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自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原某长期在外躲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其家中,均未发现其行踪。执行干警依法将原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其房屋门口及街道张贴“大头贴”,吸引了不少群众前来围观。正如原某电话中自述的那样,他已经成了村里的“明星”。
原某的儿子小原(化名)正在某校读初中,同学们都笑话他有一个不诚信的父亲。受到同学们疏远的小原,不愿意再去学校了。
小原(化名)回到家中,跟父亲通电话,以不上学为由强烈要求父亲立即还钱,原某见此赶紧到法院缴清了执行款。
欠钱不还,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不仅会面临各种惩戒,飞机坐不了、子女上学受影响……还会被身边亲人和朋友疏远。失信被执行人们绞尽脑汁躲避执行,惶惶不可终日,终将得不偿失。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裁定,藐视法律的失信被执行人,延津县人民法院坚决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