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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年”当日大执行 重拳出击抓“老赖”

发布时间:2019-02-26 09:25:35



    小年到,贴窗花、祭灶神,人们开始忙碌着筹备年货,准备开开心心过个幸福年,表达了中国劳动人民一种辞旧迎新、迎祥纳福的美好愿望。延津法院执行干警也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来迎接小年。

    镜头一:延津法院执行干警小年当天奔赴外地拘传老赖

    2019年1月28日,接到申请人电话称袁某在漯河市的一个工厂上班,延津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奔赴漯河市,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执行人袁某顺利带回延津法院。经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袁某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执行干警对袁某进行15天的司法拘留。此刻,距离春节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被执行人袁某只能在拘留所过年了。

    镜头二:执行干警赶往原阳县某小区将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张某带回法院

    1月28日晚上10时20分,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电话提供线索后,迅速赶到被执行人张某所原阳县某小区,将正准备洗漱睡觉的张某被“请”上了警车。凌晨1点多,在法院办公室经执行干警近3个小时法律释明的张某迫于执行压力,惧怕春节在拘留所里过年,最终在先支付1.3万元借款后又写下还款保证书。

    镜头三: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中的被告人张某履行义务

    张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17578.13元。张某出狱后,未赔偿李某经济损失,李某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先后扣划被执行人张某10000元。之后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张某家中要求其履行剩余还款义务时,张某称自己已做过牢,又被法院扣划了10000元,能不能不再被追究。

    执行干警明确告诉张某,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如拒不履行,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将被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一番释法明理,彻底打消了被执行人张某的侥幸心理,张某当场履行4000元还款义务,并保证在2019年5月份之前会将剩余欠款全部还清。

    镜头四:钮某拒不履行调解书,被司法拘留

    秦某诉钮某民间借贷一案,经延津法院调解双方发成协议,后因钮某未能履行调解书明确的义务,秦某向延津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近日,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钮某司法拘留15日。

    春节临近,延津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多次召开执行调度会,要求执干警加大执行力度,利用好假日节点,在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的同时,对各类执行案件齐抓并进,严厉打击各类拒执行为,加大执行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树立司法权威。

    延津法院规劝各拒执被执行人:“欠债老赖心不安,诚信守法过大年”。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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