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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民生 延津法院帮17名农民工拿到工资!

发布时间:2019-04-28 09:16:30



    2月28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17名农民工兄弟在法院的帮助下拿到了血汗钱。

    案件回顾:2012年被告赵某组织17名工人在延津县一住宅小区工地进行施工,施工后被告赵某拒绝向17名工人支付工资。经催要,被告赵某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17名农民工选择向延津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由被告赵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17名工人劳动报酬76425元,河南某建设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判决作出后,在指定的履行期间,被告没有主动履行法律义务,17名权利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延津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该公司银行账户里有大量存款,执行干警立即对该公司账户依法进行冻结。该公司在得知自己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立刻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支付工资,并请求延津县法院解冻银行账户。后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该公司将全部工资款支付给17名工人。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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