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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就是好 不用花钱事儿办好”

发布时间:2019-05-05 16:26:18



    “诉前调解就是好 不用花钱事儿办好”这是一位申请人在成功化解一起历时六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时,对调解员说的一句话。

    案件情况:2012年,黄某借靳某950元及利息900元(利息六年零三个月,利息1.2分,计900元),不足2000元的借款经靳某多次催要,黄某因故拖欠未还,一拖就是六年,无奈的靳某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起诉。

    立案庭同志向黄某详细告知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职能,以及调解程序及时限。得知到诉调中心调解可以不花任何费用时,靳先生高兴的说:“我的顾虑就是怕打官司花钱,怕欠的债没要回来,自己还得把诉讼费搭上!这回听说通过调解可以不花任何费用后,彻底打消了我的疑虑。”

    该案被分流到诉调对接中心后,调解员发现此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且双方为多年的朋友。黄某未及时偿还借款并非有意拖欠,而是家中一些变故。于是,人民调解员从“以和为贵”入手,积极寻求解决矛盾的方法,又从法律角度,明确债务人必须承担支付借款义务,对双方进行调解。

    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化干戈为玉帛,黄某当场将借款一次性付清,重归于好的两人在握手言和后还聊起了家常。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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