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上午,延津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延津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文超向大会所作的《延津县人民法院2018年工作报告》得到了人大代表的高度评价和认可,并获得全票通过。
会上,赵文超院长对过去一年法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回顾。2018年,延津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法院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针对“案多人少”矛盾,着力在“规范办案”与“提升质效”上下真功夫,依法履职,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延津县打好“三大攻坚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091件,结案7566件,结案率93.5%。延津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被省高院评为“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在2018年下半年全省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延津县法院位居全省法院系统第五,全市第一。
报告从七个方面对法院2018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发挥审判职能优势,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实现庄严承诺;深化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同时,报告还从五个方面解读了法院2019年的工作目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坚持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高举新时代改革开放旗帜,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人大各代表团在审议延津法院工作报告时,对延津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代表们一致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2018年的工作情况,对2019年提出的的工作任务目标明确。代表们希望法院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继续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019年,延津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献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