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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法院开展2019年“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9-05-07 08:55:19



    4月15日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责任,延津县法院在人民广场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

    县长李泽宙,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学凤,县人大副主任杨鹤瑞,副县长付英民,政协副主席王宇东、县法院院长赵文超及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来到活动现场检查指导。

    此次活动通过采取悬挂宣传条幅标语、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向过往群众普及、宣传和解答解答《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同时还紧密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群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广泛普及维护国家安全是每个公民、组织应尽的义务,营造全民依法维护国家安全的声势和氛围。

    此次活动中,延津县人民法院共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5余人次,现场群众表示,当今社会是法治社会,老百姓就要学法、懂法,在进一步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也尽到维护国家安全的神圣职责。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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