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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开着奔驰不还钱 法院依法查扣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9-05-07 09:05:50



    失信人一边欠着外债,一边开着奔驰。4月23日,失信人郑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依法对其名下一辆奔驰车进行扣押,下一步,法院将对扣押车辆启动评估拍卖流程,拍卖所得将用于履行判决义务。

    据悉,原告向被告郑某借款454000元用于做生意的周转资金,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郑某及时还款,但郑某仍拖着不予还款。迫于无奈,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郑某于2019年1月5日前将原告454000元借款偿还完毕。法院调解书生效之后,郑某仍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履行。

    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与郑某沟通, 郑某表示自己想办法筹钱。但之后就不再接听电话,也始终没有支付欠款。执行干警通过财产查控,发现郑某名下拥有一台价值不菲的奔驰轿车。

    4月23日,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发现该奔驰车就在被执行人家中,承办该案件的执行干警火速前往被执行人家中,顺利将该车扣押至延津县人民法院。

    “扣押车辆只是第一步,我们将继续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如果被执行人依然置若罔闻,法院将对该车辆进行评估拍卖,一定会想办法将案件圆满执毕。”执行干警说到。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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