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召开刑事审判质效暨警示提醒会。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晓东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派驻法院纪检组长王静列席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晓东通报了1-4月份刑事审判质效情况,与2018年同期相比,审判质效有所下降。针对该问题他提出,要找出问题,分析原因,以提升审判质效为着力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审判管理,根据审判需要,整合审判辅助力量,多措并举推进结案,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党组成员、派驻法院纪检组长王静提出,一是对每周例会的政治、业务、相关制度、案例的学习情况,各团队负责人要及时传达给每位干警,增强大家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二是干什么事都严起来、实起来,要把嘴上说的、纸上写的、会上定的切实落实到工作中;三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团队负责人要履好职、尽好责,对于“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乱作为”的要从严追究责任;四是要严格遵守院财务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要摒弃怕麻烦心理,确保财务,卷宗保管等环节不出现问题;五是对临时人员、聘用人员同样要从严管理。因为他们也是法院大家庭的一员,他们的一言一行在社会上也代表着法院的形象,在作风建设、履职尽责、遵守纪律等方面和对法官的要求是一样的。
会议要求全庭干警要做到警钟长鸣,确保清正廉洁,工作公正高效;要把握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风险点的防控工作,对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主动提醒,确保不出问题;要注意法院队伍形象,坚决杜绝违反廉政纪律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与会干警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更要搞好审判主业,提升审判质效,增强廉政意识、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形成 “内心有防线、言行有规矩、公正是追求、廉洁是保证”的思想防线和阵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