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延津县法院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和谐执行、人文执行的新理念,在执行工作中对待当事人耐心,执行案件体现关心,让当事人对执行人员放心,认真做好执行案件的和解工作,提高了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该院共结案148件,其中非强制措施执结率达到85%,和解执行102件,执行和解率逾60%,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在采取强制措施前,认真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告知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执行和解的权利,宣讲有关法律政策,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二是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执行方法。根据执行个案的特点,充分掌握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的根源和被执行人的实际履行能力,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三是在坚持人性化执行的同时,加大执行和解力度。对于极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上访或矛盾激化的案件,注意把握执行分寸和时机,讲究执行策略,尽力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