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三顾茅庐”,终于在6月5日成功执结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回顾:原告余某与被告申某民间借贷一案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就20000元借款,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申某于2016年11月30日前偿还原告余某借款17000元,其他借款本息原告自愿放弃。如未在约定期限内偿还,被告申某应偿还原告借款20000元,并以20000元为基数支付利息(自2015年9月6日按月息2分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申某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余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多次寻找,避而不见,执行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申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传票、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申某,到申某家中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都以没钱为由对申请人和执行干警避而不见。
得知线索,立即“约见”,促还款
得到申某行踪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又赶往被执行人家中。这次,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释法明理,在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严重后果后,申某无动于衷,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执行干警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申某被拘留后,其家属得知消息带着20000元钱来到法院,称先将本金偿还给申请人,利息会尽快想办法偿还,经与申请人商量,双方约定一个月内偿还剩余利息6000元。一个月过后,被执行人再次失信,未按承诺还款,不接电话,躲避执行。
夜间行动,再次拘传,终结案
6月4日晚上,开展夜间执行行动的干警第三次来到被执行人申某家中,再次将其拘传至法院。这次未等执行干警开口,申某便说道“法官,我知道是我失信了,剩余的6000元利息我马上还,以后别再去我家了,丢人死了”。随后,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将剩余的6000元执行款全部履行,至此,该案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