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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大头贴亮相村委 母亲见状当日替子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19-09-26 09:07:11



    “您好,张法官,我是张某的母亲,我儿子没脸到法院还钱,我现在替他来还,现在亲戚朋友在家门口都看见贴的我儿子的‘大头贴’了,真的太丢脸了”。公告张贴后的当天晚上,被执行人张某的母亲挂完电话后,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所有案款全部履行完毕。

    案件回顾

    2017年被告张某向原告赵某借款5000元,双方约定三个月后还款,借款到期后,经催要无果诉至延津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张某归还原告赵某的5000元借款,判决生效后,被告张某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过程

    原告赵某遂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到被执行人张某住处执行该案,张某总是避而不见,之后,外出打工,音信全无。见此现状,执行干警果断采取措施,将张某的失信信息粘贴在其居住地村口要道。公告张贴后,引来许多围观的群众驻足观看,议论纷纷,消息很快便传到了张某母亲的耳中。张某的母亲觉得十分丢人,第一时间联系上执行干警要求履行义务。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在当前的执行工作中,延津县法院不断加强执行宣传方式和宣传效果,提升法律威慑力,让被执行人无处藏身。通过多种途径,增加老赖曝光率,使其承受舆论压力,督促其配合执行,履行义务,也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责任及对其自身造成的严重后果,积极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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