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曹松志一行赴延津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新乡市中院立案庭庭长龚琳砚、延津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文超、副院长姚志强等陪同。
曹松志一行首先参观了延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服务中心干警详细了解了立案登记、网上立案、诉调对接、信访接待等工作开展现状,并就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工作与我院立案工作人员、驻法院人民调解员等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曹松志对我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人民法庭立案等给予了肯定,认为延津县法院诉前调解实实在在、扎实有效。针对立案诉讼服务等工作,曹松志对延津县法院提出指导意见。要认真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关于在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调解室并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调解员专业性、技术性,提高诉前调解的成功率。强化对律师等法律共同体网上立案培训,大力推动网上自助立案工作。坚持党委领导,发挥行业力量,探索调解新模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发挥人民法院前沿阵地作用,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基层组织沟通联络,为群众跨域立案提供便捷服务,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