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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法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一天扣押三辆涉执车辆

发布时间:2020-03-16 17:24:21



    延津县人民法院始终保持打击“老赖”的高压态势,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10月22日,延津县法院接到申请人举报,“执行110”再显神威,一天时间成功扣押三辆涉执车辆。

    10月22日上午9点,一起涉及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的申请人河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汽车定位,发现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杨某名下的名爵牌轿车经常在开封市通许县一带活动,接到举报,执行干警迅速出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蹲点,11点45分时,涉案车辆出现在通许县坚岗镇某地,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在拦停后,执行干警发现驾驶人员并非被执行人杨某,经执行干警向案外人释法明理后,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至延津县人民法院。

    下午4点,执行干警又接到“执行110”平台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宋某名下的奥迪牌轿车停放在延津县时代广场停车场,执行干警立即赶往现场,成功扣押涉案车辆。

    据了解,被告宋某涉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李某卖给被告宋某肥料款16800元,经过多次催要,宋某拒不偿还,原告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和解,调解书生效后,被告宋某一直未履行承诺,原告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忙碌了一天,当执行干警将要下班时,再一次接到“执行110”提供的线索,称被执行人的车辆出现在延津县南街附近,执行干警再次出击,6点时,在延津县南街一处胡同里,发现被执行人申某名下斯巴鲁牌汽车,当执行干警赶到时,申某的家属正准备开车出门,执行干警迅速截停并说明来意,在出示相关执行证明后,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

    法院采取强制执行依法扣押涉执车辆,是为促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仍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扣押车辆将进入司法拍卖程序。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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