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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法院: 快速执行护权益 为民服务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0-03-17 09:55:25



    第二批主题教育中,延津县人民法院坚持各项工作从群众关切出发,为民服务解难题,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以为民谋利、为民尽责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责任田租出去,租金要不过来,这是僧固乡某村11户村民近5年的“烦恼事”。

    民生无小事,更何况是关乎11户群众的切身利益。11月20日,延津法院执行干警经过不懈努力,仅用一个月便成功执结了这11起土地租赁合同案件,让11户农户顺利拿到合同款。

    【案情回顾】2014年1月,延津县僧固乡某村陈某等11户农户分别与张某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11户农户按合同约定将土地交付给张某使用,但张某未按合同规定向11户农户支付租金,共计4万余元。多次索要无果,2018年11户农户遂向延津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作出判决由张某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向11户农户支付合同款。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11户农户遂向延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思想工作和法律威慑,最终,张某同意筹钱支付11户农户合同款,并于近日将涉案标的款交至法院。

    “感谢法院帮俺们追回了这个钱啊,不然这个钱不知道要到什么时候呢……”,11月20日上午,笑容洋溢的11位农户从执行干警手中接过涉案款,用自朴实的话语向执行干警致谢。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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