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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空提审 维护正义

发布时间:2020-03-18 15:53:40



    为避免人员聚集增加新型冠状病毒传染机会,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做到疫情防控、案件审理两不误。2月14日上午,延津法院利用互联网视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一起盗窃犯罪案件。该案系疫情防控期间,延津法院首例利用互联网视频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

    上午十点,在调试好视频系统和设备后,“被告人陈某听得到吗?”“公诉人听得到吗?”“辩护律师听得到吗?”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落地声,“延津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案件正式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29日,被告人陈某伙同孙某超、孙某林(另案处理)到卫辉市唐庄镇李某家门口,将李某一辆三轮摩托车盗走。2015年8月29日,被告人陈某伙同孙某超、孙某林(另案处理)到延津县石婆固镇李某家中将李某家中门锁撬开,将屋内2280公斤小麦盗走。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陈某当庭对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整个庭审过程,各个环节衔接流畅,公诉机关和被告人陈某及辩护律师先后宣读了起诉状和答辩意见,向法庭出示了证据。承办法官对有关案件事实逐一进行调查核实,书记员同步记录,公诉人出庭公诉。休庭时,承办法官宣布择期宣判。

    此次互联网法庭的使用虽系应对疫情之举,但在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减轻当事人诉讼方面充分体现出传统审判模式无法具有的优越性、方便性,下一步,延津法院将进一步总结互联网法庭审判模式和经验,扎实推进互联网审判常态化、规范化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丰富、便利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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