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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老翁强奸幼女致孕 零口供判刑10年

  发布时间:2010-04-30 16:15:56


    时间:2010年4月30日下午2:30。

    地点:延津县看守所。

    事件:宣判。被告人张某犯强奸罪一审被延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不满14岁幼女怀孕引出强奸案

    2010年年初,身为母亲的覃某发现自己女儿李某的身体有一些异样的变化,肚子越来越大,就带女儿到医院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一出来,覃某大吃一惊,自己的女儿竟莫名其妙怀孕了!

    覃某的家人得到这一音讯,都震惊了。经询问,李某说自己被张某强奸了。覃某的家人不敢怠慢,随即带上李某到公安机关报案。

  

                       嫌疑人竟是一个80岁老翁

    

    公安机关接警后,随即展开侦查:询问被害人,提取流产胎儿肌肉组织样本,勘验现场,抓捕犯罪嫌疑人••••••

    据李某陈述,她是被张某强奸的,并且不止一次。现年80多岁的张某,在2009年4月、6月、7月、9月先后四次与李某强行发生了性关系。

    公安机关根据被害人陈述,将张某抓获归案。张某到案后,对被害人的指控全盘否认。公安机关于是对张某提取血样,将血样样本与流产胎儿肌肉组织样本送交法定鉴定机关进行DNA鉴定。最终检测的结果是,两者符合孟德尔亲缘关系遗传规律。

                            零口供判决

    法庭上,被告人张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一直否认,未作有罪供述。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被告人未作有罪供述,但法医物证鉴定书、被害人陈述、医院住院证及病历予以证实,且各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认定被告人的强奸犯罪事实。被告人张某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应从重处罚。被告人强奸致使被害人怀孕,应酌情从重处罚。最后,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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