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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倾情调解 为农民工化解“薪”事

发布时间:2020-06-01 09:30:40



    “感谢两位调解员的耐心,反复给我们双方讲法律、讲道理,让我们及时拿到了应得的工资!谢谢你们!”4月14日,拿到工资的五名农民工对延津法院两位调解员表示由衷的感谢。

    案情简介:被告周某2018年在郑州惠济区某加油站承包了土建工程,2018年8月被告周某雇佣原告郑某五人到其承包工地从事土建工作,双方约定了劳动报酬,原告郑某五人在9月份回家秋收时,被告周某向原告五人共同出具了一份工资欠款证明,共计9880元。事后原告郑某五人多次催要无果后,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郑某五人将周某诉至法院。

    延津法院立案庭将该纠纷引导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两位调解员通过仔细阅卷后,通过电话、现场约谈等多渠道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在约谈被告周某过程中,被告周某称,当初承包该土建工程完工后,至今未收到工程款,而且现在手头资金流转不畅,一时拿不出钱来偿还工钱,调解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因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问题,高效化解矛盾,两位调解员反复研读案情,继续寻求可行的调解方案,试图解开双方的心结。近日,调解员前往被告周某家中调解该案件,在周某所在村庄村支书协助下,调解员多次从不同角度耐心细致的释明法律,告知周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恶性循环的不良后果,最终,调解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被告周某同意进行调解。

    4月14日下午,在调解员的主持下,争议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随后,被告周某拿出借来的一万元钱当场履行义务,将其交到原告郑某五人手中,双方当事人签字捺印后微笑着握手言和,至此,原告郑某五人和被告周某之间长达数月的纠纷终于画上圆满句号。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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