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聚众赌博、对民警进行推搡拉拽并摘掉民警口罩、将民警眼部抓伤,阻挠攻击民警执法,一女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通过网络庭审的方式公开审结一起疫情防控期间妨害公务案件,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延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在我国新冠肺炎疫情发生期间,2020年3月13日16时许,延津县公安局马庄派出所民警到马庄乡某村被告人陈某家中查处聚众赌博行为。民警在控制赌博相关人员的过程中,被告人陈某对民警进行推搡拉拽,将民警口罩扯掉,并用手将民警左眼眼角抓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指令,暴力抗拒民警执法,并造成民警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陈某到案后能如是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庭审中能自愿认罪、悔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依照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陈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