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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当事人家门口开庭去!

发布时间:2020-07-31 16:36:40



    6月28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马庄人民法庭干警将法庭搬到所辖乡镇原、被告家门口,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相邻权纠纷案。

    原告诉称,被告在自家的拐角处用砖将道路封堵,导致多家村民无法正常出入,给生活生产带来了诸多不便。无奈之下,其中四户村民一纸诉状将王某夫妇告上了法庭。

    法官考虑到涉案的原、被告中多人年近七旬,出行不便,且涉及相邻关系,法官决定到原、被告“家门口”开展巡回审判。庭审中,法官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调查了案件事实。但因双方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将择日宣判。

    主办法官介绍,邻里纠纷在村里面比较普遍,而且不好解决,通过现场开庭审判,既方便当事人诉讼,也能进行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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