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延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20-07-31 17:22:32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刘某英等3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被告人刘某英纠集被告人刘某明、刘某福,在延津县王楼镇某村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步形成了以刘某英为纠集者,刘某明、刘某福为其他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英等3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分别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3名被告人分别作最后陈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将择期宣判。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在下一步工作中,延津县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