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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20-12-23 10:13:43



    8月26日上午,延津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申某社等四人涉恶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始,被告人申某社纠集申某友、申某伟、申某志等人,在延津县僧固乡申僧固村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行为,逐步形成了以申某社为组织和领导者,其他三被告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延津县僧固乡申僧固村周边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庭审中,合议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申某社等四名被告人涉嫌的三项罪名和事实,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分别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庄重有序。鉴于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延津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县和上级法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显著。下一步,延津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既坚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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