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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百姓解民忧 农民工感谢送锦旗

发布时间:2021-01-04 16:42:29



    9月21日,一拿到血汗钱的5名农民工代表便赶至延津县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执法先锋 人民公仆”字样的锦旗送到执行干警的手中致谢。

    被告刘某是一名包工头,原告邵某等10名农民工为被告刘某提供劳务,从事建筑工程工作。施工结束后,被告刘某只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对剩余的5500元劳务费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原告邵某等10人将刘某诉至延津县人民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刘某十日内支付邵某等十人工资合计5500元。判决生效后,刘某未主动履行,邵某10人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信息和房屋、车辆等情况,查询到刘某名下仅有部分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立即扣划了刘某2000多元,紧接着又来到刘某家中。见到刘某,执行干警面对面给他做思想工作,告知如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要纳入失信,采取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还会对其信誉产生不良影响,这样的代价得不偿失。听了执行干警的一番话,刘某明白了拒执的严重性,遂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当场履行了全部义务。

    近年来,延津法院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类案件,始终作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重点,努力探索建立更加便民利民的执行新举措,通过集中多方力量,丰富执行方法,加大威慑力度,有效提高了执行效率,最大限度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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