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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被冻结 担保人主动履行

发布时间:2021-01-05 15:20:34



    “我以后再也不随便给人担保了,这次用钱买了一个教训。”担保人王某后悔莫及地说。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担保人王某名下的银行账户,迫使其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使得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案件回顾:2018年11月,被告陈某因生意急需周转资金让王某作担保向原告冯某借款15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之后原告多次向陈某和王某索要欠款,但二人一直以无钱为由推脱不还,原告无奈之下将陈某和王某诉至延津法院,法院判决被告陈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冯某借款本金15000元及相应的利息,被告王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二被告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陈某为躲避执行,一直下落不明,执行干警经找人和查控财产均无所获后,找到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王某,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律义务,王某称也无法联系上陈某,对自己只是担保却来还债深感冤屈,执行干警耐心对其进行释法析理,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担保人与借款人对欠款的偿还都有同等责任,如果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采取冻结账户、查封财产、上失信名单甚至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希望你尽快履行法律义务,以免得不偿失。”之后王某一直没有履行,与执行干警玩起“捉迷藏”游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银行账户。王某的银行账户被冻结后,因不能办银行业务,资金无法周转,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经过再三考虑,他只好为自己当初的轻率担保“买单”,遂主动联系执行干警表示愿意还款。该案得以圆满执结,法院也随即解除了对王某银行账户的冻结。

    现实生活中,担保人往往因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还款被作为共同被告告上法庭不说,有时还得替人还款、代人受过,借款担保有风险,签字一定要谨慎!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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