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时,通过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履行了全部借款。
案件回顾:被告姬某向原告借款14561元,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偿还借款。该案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调解书生效后被告未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1480元。前不久,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依法将被执行姬某拘传至延津法院,被执行人姬某在支付1500元后,表示下余借款将于11月底结清。期间被执行人规避执行不接电话,12月3日,执行干警驱车赶至被执行人家中,执行干警向被执人及其家属释法明理,讲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下一步法院将依法查封财产、上失信名单、甚至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后续还将会影响子女上学,一辈子也不可能逃脱法律的制裁。经执行干警一番释法劝诫,被执行人姬某认识到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后果,姬某当场履行全部借款,该案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