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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伸张正义 办案迅速 执行申请人送牌匾致谢

发布时间:2021-03-17 16:26:55



    3月9日,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来到延津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送上“亲系农民的好法官 用之于民的好领导”的牌匾以及一封热情洋溢的感谢信,以表达对延津法院和执行干警公正司法、执法为民的感激之情。

    案件回顾:原告与被告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延津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李某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原告多次催要借款,但被告李某仍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首先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李某,但李某没有接听电话,通过执行干警多次线上线下查询及走访,发现了被执行人李某名下有比亚迪SUV轿车一辆。在确定涉案车辆停放的具体地点后,成功执行干警果断出击,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至法院。

    在执行干警强力的执行措施下,被执行人这才慌了神,主动联系执行干警及申请人,要求进行执行和解,并请求法院解除对涉案车辆的扣押。后执行干警将双方约至法院,经执行干警调解,最终,被执行人李某当场履行部分现金,对余下部分与申请人达成还款协议,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涉案车辆的扣押。因本案执行措施准确、及时、高效,申请人深受感动,案件执结后,遂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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