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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小利益毒杀野生麻雀 法盲无知被判非法狩猎

  发布时间:2011-04-14 15:25:54


    近年来经常有一些小商贩贪图小利益,滥杀、滥用自然野生资源,殊不知其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4月12日获悉,延津县法院一审以非法狩猎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明、李涛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延津县某村村民周明自以为聪明地发现一个无本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野生麻雀,便出售毒杀麻雀的药物给邻村村民李涛,事后收购李涛毒杀死的麻雀,经过加工冷冻处理以每斤七元左右的价格出售,从中谋取利益。在初试成功之后,二人便开始了第二次大规模的毒杀,一次便毒杀麻雀293只,被警方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涛违反狩猎法规,使用投毒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告人周明事先与被告人李涛共谋,并提供药物,事后收购被毒杀的野生麻雀,与李涛构成共同犯罪,故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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