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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清明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

发布时间:2021-04-07 16:07:32



    清明将至,为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大力倡树新风正气,确保安全、文明、廉洁过节,4月3日,延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清明节前廉政警示教育大会,院党组班子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刘思亮传达了《中共河南纪委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纠“四风”树新风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共新乡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刘思亮强调,在重大节日、重要节点前进行廉洁警示教育,是全面从严治院的必然要求。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频发的关键时间节点,为杜绝各种违反“四风”问题的发生,全院干警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务必提高认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种诱惑,坚守司法机关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一是盯紧突出问题,严肃监督执纪。根据纪委的要求,集合本院实际,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在祭祀活动中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借机敛财;借走亲访友之机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问题。发现问题,一律严查快办,公开通报,决心不减,尺度不松。

    二是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认真落实关于纠“四风”树新风的要求,加强宣传和组织,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推广鲜花祭扫,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

    三是落实防控要求,平安开展祭扫活动。全体干警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祭扫工作规定,要强化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毫不放松做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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