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一上午的时间就解决了4起纠纷,这下被拖欠的工资有指望了!”近日,4名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对延津县人民法院马庄法庭庭长张瑞鹏说出了这句话。
此前,于某等4名原告跟随被告张某干工程,工程结束后,被告尚有2万元的工资款未能给付原告,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之下,4名农民工向延津县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同一被告张某支付拖欠4原告的工资款。
案件分流至马庄法庭后,承办人张庭长立即审查案情,鉴于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承办人张庭长随即联系双方当事人,约定好调解时间,组织全部案涉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一上午的调解,特别是对欠薪者的悉心劝导,最终,促成欠薪者与4名农民工就给付劳动报酬的金额与时间达成了一致意见。承办人张庭长立即出具了调解书。至此,4件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成功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