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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拖欠农民工工资 法院强制执行帮追回

发布时间:2021-05-07 17:03:23


    近日,延津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保险财产进行强制执行。

    案件详情:原告农民工郭某与被告魏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经延津法院判决:魏某需支付郭某12850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予支付,通过法院执行干警网络查控,发现被告名下有保险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将此情况告知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仍不予配合。

    对于强退的保险金额,我院会尽快将相应款项发放给农民工,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经查,被执行人还有其它案件未履行,该剩余款项将会移送其它案件使用。

    延津法院将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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