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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审判丨被告人身在广州 延津法院网上开庭“云”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1-07-07 17:10:23



    因被告人身处在广东存在疫情,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保障被告人、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延津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办案“双同步”,做到减少接触、不减效率。

    近日,一场特殊的刑事案件在延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取保候审被告人梁某身处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家中,公诉人、辩护人、人民陪审员在延津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同参与此次网络庭审。

    庭审前,为保证“云庭审”的顺利开展,书记员多次电话联系被告人进行沟通、网络送达了开庭传票,与技术人员协调庭审相关准备事宜。

    公诉机关指控:2020 年 2 月份以来,被告人梁某通过注册 QQ号进入班级 QQ 群,添加他人为好友,以“买东西、别人给其打钱为由”骗取学生微信上的钱财,被骗钱财用来挥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展开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顺畅,程序规范,声音清晰,画面流畅,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结束后,在线核对笔录,在手机上完成签字确认,该案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延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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