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党中央要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审判执行“两不误”,延津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积极应对疫情对审判执行工作的影响。8月18日,延津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通过微信开通网络远程庭审功能,在线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据悉,2018年,被告徐某以项目投资、经济紧缺为由向原告吴某提出借款,原告吴某通过银行卡取现将40000元现金出借给被告徐某,徐某于2018年9月13日向原告吴某出具收条一份。双方约定归还日期到期后,原告吴某多次向被告徐某催讨借款无果后,吴某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徐某告上法庭。
开庭前,承办法官联系到双方当事人,经沟通得知原告吴某由于工作原因现在重庆市,且代理律师白某身处湖南省某市,考虑到受疫情影响这一因素,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承办法官秉承“疫情防控不放松,案件审理不打烊”的工作准则,经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下,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进行庭审。
庭审过程中,审判法官、原告、原告代理律师、被告四方通过各自视频终端实现庭审“面对面”。法庭纪律宣读、当事人身份确认、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笔录确认等环节,全程网上进行,井然有序,当事人积极配合,充分保证了案件公正、高效审理,经过一个小时,庭审顺利结束。
本次的在线诉讼庭审实践,是延津法院近年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的一次集中体现,更是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次突破性实践。通过网上开庭助力审判活动,即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感染风险,提高了审判工作效率,极大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