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延津法院收到了一起赡养纠纷和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看似毫无联系的两起案件,在有心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当事双方消除误解,重又言和,双双撤诉,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家住延津县小潭乡奡村的袁某,已年近九十岁,按说到了尽享天伦、安度晚年的时候,可是今年以来却是心烦不断。他与老伴共生育四子四女,均已成家立业,妻子于去年末去世,因老伴去世所收礼钱在袁某手中,没有平分给四个儿子,四儿媳不让袁某进其家门,其他儿子不满,就由老人出面,三子带人对四子进行了殴打,并将四子家的门窗砸坏。四子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袁某三子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小小的家庭纠纷闹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无奈,袁某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四子尽赡养义务,其四子也到法院立案,要求三子赔偿医疗费等费用。
此两案从立案庭转至榆林法庭后,该庭庭长王廷宝非常重视,除通过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外,还多次到袁某所在村从其他村民处了解案情,经过细致的了解,王庭长了解到这样一个事实:袁某四子是两换亲成的家,即其妹嫁给了其妻的兄长,近两年,袁某的女儿与她丈夫关系不好,经常领别的男人到袁某四儿家,袁某的四儿媳看在眼里,怒在心里,为此多次发生吵骂,毕竟是自己的女儿,袁某倾向了女儿,导致袁某与四儿媳关系很僵,这次借礼钱没有平分这个理由,袁某四儿及儿媳就不让袁某进家,不尽赡养义务。在弄清真正原因后,王庭长细心给双方做工作,要求当事人站在对方的角度换位思考,去理解对方,检讨自己的不足,并不厌其烦的耐心一次次做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加强了沟通,消除了误解,一家人重归于好,两个案件双双撤诉。看到这样的结局,一直揪心的袁某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一遍遍地对王庭长表示感谢,对法院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