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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屯法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热忱服务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1-10-20 10:59:30



    东屯法庭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坚持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作为审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中牢固树立服务观念,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东屯法庭在承办河南新起腾升起重设备有限公司与河北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中,由于河北某公司拒付货款5050000元,致使新起腾升公司长期无法收回巨额货款而影响其生产经营。东屯法庭庭长刘长龙法官受理该案后经全面审查证据,认为该案事实较为清晰,河北某公司欠付货款属实,但判决容易执行难。考虑涉案标的额较大,货款能够顺利执行关乎企业的发展,为保证该案判决后能够顺利得以执行,加快新起腾升公司快速回笼资金,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刘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和判断。经向当事人了解得知涉案标的物均系特种起重设备,且均置于被告处,基于判决能够得到切实执行的考虑,依法向新起腾升公司释明可以申请诉中财产保全,新起腾升公司听取法庭意见依法申请财产保全。现该案已进入到执行程序,其时对特种起重设备的保全使现在的执行进展顺利。

    为了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刘法官还多次走访新起腾升公司,针对其生产特种设备周期较长、标的款数额巨大、款项回笼缓慢等情况,从合同的签订、权利义务的判断、证据的搜集和保全等各方面向该公司提出建议,确保其能够有效避免合同陷阱,确保合同履行期间正当权利的维护,确保有效证据能够及时予以收集。同时,还送法到车间,就工人权利的维护、劳动保护等方面向该公司及员工进行法治宣传。

    下一步,东屯法庭将继续借助区位优势,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意识。一方面,强化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力度,结合企业生产自身实际特点以及典型案例,以案说法、以法析案,引导企业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另一方面,努力提升审判质效,针对辖区企业诉讼案件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保证执行顺利进行,不能一判了之。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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