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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法院集中开展“5.9”错案警示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09 17:02:45


    5月9日,延津县法院集中开展错案警示日活动,加强错案警示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警醒全体法官严格司法、谨慎用权,做到警钟长鸣,严防错案发生,确保司法公正。

    上午,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召开集中警示教育暨错案警示日活动动员会。院党组书记、院长朱命国作了深入动员讲话,以剖析赵作海案件为重点,结合平顶山“天价逃费案”及近期新闻媒体曝光的其他冤假错案,评析了一桩错案对当事人、法院形象和社会造成的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指出了某些干警在司法理念上存在偏差,宗旨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司法不严格,作风不严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阐明了深入开展错案警示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朱院长强调,“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任何错案的形成都不是偶然的,错案的背后都隐藏着必然,只有始终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不畏权,不唯利,用权时刻保持警醒,工作中饱含为民情怀,才能真正做到公正司法,从根本上防止错案的发生,这也是严防错案的法宝。朱院长要求全体法官在反思中牢记赵作海案的教训,进一步增强为民意识、责任意识,严格司法,坚决摒弃先入为主、凭经验办案,要把“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贯彻、深化到审判的每一个细节中,切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保公平正义。

    下午,在统一组织安排下,该院分层次、分部门开展集中研讨、剖析、查摆活动,警示教育活动引起了大家的深刻反思,大家纷纷谈认识、谈感受,认真进行自查、互查,真正起到了总结教训、警示法官,促进司法理念转变,促进审判作风、工作作风改进、促进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提高的积极作用,收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

    朱命国院长表示,错案警示日活动并不是“一日活动”,而是要以这个具有重要警示意义的日子为契机,掀起一场广泛、深入的警示教育活动,本次活动自5月9日至5月30日,有教育、有查摆、有整改,要达到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提升综合司法能力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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