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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失信曝光台,护航小微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3-02-07 09:15:25



    “如果你再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我们会把你的照片投放到失信曝光台上!”“先别曝光,俺现在就去法院交钱!”这是延津县法院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的一段对话。

    2017年,李某从张某处购买了价值29875元的复合肥,给付了部分化肥款后,剩余欠款一直未给付,张某向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后,于2022年6月将李某诉至延津县法院。延津县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张某化肥款10710元。由于李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延津县法院执行干警张学宇立即对李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督促李某尽快缴纳欠款。然而李某借口自己未参与庭审,对判决书确定的数额不予认可。为让李某对判决内容“心服口服”,张学宇将张某、李某组织在一起,依照结算单据对数次化肥购买记录以及李某已支付的款项一一对照计算,确认数额无误。

    欠款数额理清后,李某又称家庭贫困,没有收入,拒不履行判决义务。延津县法院依法对李某名下财产冻结、扣划4000余元后,剩余款项便无法执行,执行工作一时陷入“僵局”。

    经了解,被执行人李某所居住的位邱乡有大量村民关注延津县法院官方抖音号。若将李某的信息曝光在延津法院“失信曝光台”上,或能取得良好执行效果。

    随即,张学宇将李某信息上报执行指挥中心,照片制作好后,发布之前张学宇电话告知李某,李某知晓后,立即至延津县法院缴纳执行款。

    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推小微企业发展,延津县法院线上线下齐发力打造“失信曝光台”。线下依托城市液晶显示屏,线上借助延津县法院官方公众号、抖音曝光失信被执行人,扩大辐射效应,执行效果显著。今年截至目前,“失信曝光台”曝光200余人,总计获赞数万次。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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