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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就是好, 案结事了效率高

发布时间:2023-04-21 16:20:51


为了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切实解决执行难,今年3月份以来,延津法院加大诉前保全力度,将保全措施前置立案庭,在立案庭设立保险专柜,方便申请人办理保函。自四月份以来,已办理诉前保全案30余件,涉保全金额700余万元。其中,两起案件在诉前保全措施后及时调解履行,从而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

4月18日,延津县法院在受理朱某某诉吕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时,保全组按照院里规定,及时办理诉前保全,冻结被申请人位于延津县青青家园房产一套,被申请人得知后主动到法院要求调解,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实现案结事了,朱某某激动地握着办案人员手说:“法院诉前保全就是好。”

责任编辑:延津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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